路上,梅花已经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——原来是有位女客用了渥丹居的胭脂,脸上起了大片红疹,红肿溃烂,这才引来一群人围堵,嚷嚷着要讨说法。
宝珍一眼就瞧见人群最前面的粉衣女子,脸上蒙着层薄纱,料想便是那位说用了胭脂烂脸的客人。
她移开视线,看向吵嚷的人群,朗声道:“各位,我是渥丹居东家,姓沈。有什么事,不妨现在跟我说清楚,我可以做主。”
“嗤,原来是个女娃娃当家。”人群里有人嗤笑,“让个毛丫头管铺子,难怪渥丹居出这等乱子。”
宝珍原本平和的目光骤然凌厉,直直射向那说话的男人。男人被她这一眼看得心头一凛,下意识闭了嘴。可等他想再细看,宝珍已收回目光,神色如常。
“女子当东家怎么了?”她反问,声音清亮,“渥丹居卖的是女儿家的物件,打交道的是女客,自然是女子更懂女子的心思。”
那男人不服气,梗着脖子道:“自古以来,女子就该在家相夫教子,抛头露面像什么样子!”
“抛头露面不该?”宝珍扬眉,“小女子虽在闺阁,却也听闻,我朝长公主以女子之身,力战南蛮群儒,在谈判席上为我国争回兖州、霞州两城。照你这么说,长公主也不该抛头露面?”
这话一出,不仅那男人顿时哑了,其他吵吵闹闹的人也瞬间闭上了嘴巴。满朝上下,谁不知道这位长公主权势滔天,谁敢妄议长公主?那可真是不要命了。
宝珍等周遭的喧哗稍歇,才看向那位粉衣女子,语气平静:“想必就是姑娘说,用了我渥丹居的胭脂,然后脸上就起了红疹?”
粉衣女子不像先前那男人般莽撞,先是低头啜泣,哭得抽噎不止,引得周围人不断心疼、同情。直到宝珍眉峰微蹙,才抽抽噎噎地开口:“是……前些日子我买了渥丹居的‘醉春绯’,谁知用过之后就起了红疹,后来……后来就成了这样……我以后还怎么见人啊……”
她说着,缓缓撩开脸上的轻纱——底下的脸颊红肿不堪,还有几处起了细密的疹子,看着确实触目惊心。
人群瞬间炸开了锅:
“我的天,这也太吓人了!”
“看来这渥丹居的胭脂真有问题!”
“还好我没买,不然脸都要毁了……”
议论声浪比刚才更甚,连带着几个原本在渥丹居门口犹豫的客人,也慌忙退开了几步。
宝珍却没看人群,目光只落在粉衣女子脸上,忽然问道:“姑娘用的‘醉春绯’,是何时买的?何人卖给你的?可有凭证?”
人群里有人帮腔:“东家小姐这话说的也太凉薄了!人家姑娘脸都成这样了,你不赔礼道歉,反倒句句质问,依我看还是趁早关门吧!”
附和声此起彼伏:
“就是!哪有这样做生意的?”
“姑娘怕是这辈子都毁了,太可怜了……”
宝珍目光扫过人群,语气不卑不亢:“该担的责任,我渥丹居绝不会推。但平白无故的污蔑,也断没有认下的道理。若今日凭她一句话就认了,往后谁都能来栽赃,这生意还做不做了?”
“可人家姑娘总不会拿毁容来撒谎吧?”又有人喊道。
“我渥丹居这一个月卖出的醉春绯,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盒。”宝珍提高了些音量,扫向围观的人群,“在场若有买过、用过的,不妨说说,你们用了之后,脸上可有起红疹?”
这话一出,人群顿时静了静。有几个手里正拿着渥丹居胭脂的妇人面面相觑,其中一个壮着胆子开口:“我前几日买了盒醉春绯,用着挺好的,没起疹子啊。”
另一个也接话:“我也是,粉质细滑,颜色也正,没觉得有问题。”
接连不断的有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,附和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,原本一边倒的舆论,悄悄起了些变化。
粉衣女子见风向不对,连忙接话:“许是我肤质特殊些,可我买醉春绯时,掌柜的明明说过,这胭脂适用于各种肤质的。”
宝珍看向掌柜,掌柜连忙上前一步,语气笃定:“东家,醉春绯的配方是老祖宗传下来的,用料都是温和养肤的,绝对适用于各种肤质,断不会出现烂脸的情况!”
宝珍的目光重新落回粉衣女子脸上,这女子倒是伶牙俐齿,句句都往“胭脂有问题”上引,显然是有备而来,今日是非要跟她较个高下不可了。
她缓缓开口,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:“姑娘说肤质特殊,可我渥丹居的胭脂,每一批次都经专人试过——普通肤质、敏感性肤质都试过,从未出过差错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锐利了几分:“倒是姑娘,可否让我看看你那盒未用完的醉春绯?也好让大家瞧瞧,究竟是胭脂的问题,还是……另有缘由。”
粉衣女子从袖中掏出个胭脂盒,递给桃花。桃花快步呈到宝珍面前,宝珍示意她交给做胭脂的师傅。
师傅很快赶来,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开盒子,凑近闻了闻,又用指尖蘸了点粉质捻了捻,随即对宝珍拱手道:“回东家,这确是咱们的醉春绯,但里头被人掺了铅粉。”
声音不大,却像块石头投进人群,瞬间激起涟漪。
“铅粉?那不是有毒吗?”
“难怪姑娘脸成这样,原来是加了这东西!”
“这可真是害人不浅啊!”
宝珍抬手压了压,示意师傅继续往下说。
“各位有所不知,前朝确曾用铅粉做胭脂,那时叫‘粉锡’,有增白的特殊功效,但后来发现这东西伤肤得很——用久了皮肤会暗沉粗糙,起红斑,严重的还会溃烂、脱发。”师傅朗声道,“正因如此,本朝就禁了铅粉入胭脂,我做了三十年胭脂,绝不敢用这害人的东西!”
这话一出,人群又静了。原本指责的声音渐渐停了,不少人看向粉衣女子的眼神,多了几分探究——既是老早就禁了的东西,怎么会出现在渥丹居的胭脂里?
宝珍拿起那盒被动过手脚的胭脂,看向粉衣女子,语气平淡却带着锋芒:“姑娘,你这盒醉春绯,怕是被人动了手脚吧?”
粉衣女子冷笑一声:“那我倒要问渥丹居,为何要把掺了铅粉的胭脂卖给我?难怪你们的胭脂‘效果显著’,原来是用了这等东西!”
“姑娘慎言。”宝珍打断她,声音清亮,“我渥丹居每样用料都明明白白,断不会藏这害人的东西。况且,铅粉危险,也不是我这种小铺子随便就能买到的。”
她眼角余光瞥向人群外的顾左,顾左悄悄点了点头。
宝珍便继续道:“铅粉这东西,我敢保证渥丹居没有,但我知道哪里有……”宝珍的话故意只说了半句。
“哪里?”人群立刻骚动起来,纷纷追问。
“方才师傅说得不全。”宝珍朗声道,“古书中记载,铅粉虽不可入妆,却有消积、杀虫、解毒的功效,能治疳积、虫积腹痛之类的病症——所以,城内的各个医馆里定会备着。”
粉衣女子的脸霎时褪尽血色,嘴唇嗫嚅着,再发不出半点声音。
她不说话,宝珍却没打算停:“方才忘了说,铅粉有毒,医馆售卖时都会留下档案,记录买主姓名与用途。”
话音刚落,顾左已走到近前,递上一本册子。宝珍接过翻开,朗声道:“不巧,我的人跑遍了全城医馆,查到近来只有一人买过铅粉,且用途不明——他叫李夏。”